来源 :和讯网2022-08-03
8月2日,厦门银行发布《关于董事窗口期违规增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公告显示,该行个别董事于2022年8月2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1万股,增持价格为人民币5.50元/股,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据悉,厦门银行致歉是一周内第二家银行因为半年度报告披露季这一敏感节点股东违规交易致歉。
7月29日,紫金银行(601860)也发布相关致歉公告称,该行部分高管增持了该行股份,但导致其业绩快报发布日距离部分高管购入股份的时间不足10日,被动触发“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厦门银行表示,个别董事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厦门银行指出,该行已于7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并非该董事主观故意违规增持,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厦门银行同时表示,该董事对本次违规增持股票行为进行了反思,就本次违规行为给该行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厦门银行强调,本公司将以此为戒,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