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2022-06-24
厦银保监复〔2022〕100号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报送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的请示》(厦门银行〔2022〕14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发行金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
二、你行应严格遵守金融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金融债券。
三、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四、你行应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我局书面报告。
此复。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