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中国西电(601179)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个股最新内幕信息查询:    
 

关于对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丁小林、田喜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http://www.chaguwang.cn  2023-01-28  中国西电内幕信息

来源 :证监会2023-01-28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丁小林、田喜民: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不规范

  (一)2021年半年报营业收入披露不准确。你公司子公司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2021年从事光伏项目设备贸易业务,在上述交易中的身份实质为代理人,但日常按照“总额法”核算,期末调整为“净额法”核算。上述事项导致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多计营业收入7.7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0.19%,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二)2021年年报信息披露不规范

  1.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说明披露不充分。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中,根据业务性质将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界定为经常性损益,但未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说明,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第五项的规定。

  2.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及往来前五名披露错误。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和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披露错误。二是往来款项前五名披露错误。预付款项前五名中未披露预付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79亿元款项,应收账款前五名期末金额披露错误。

  3.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错误。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中,分季度营业收入披露不准确。

  上述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定制化产品研发支出核算不规范。你公司子公司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未单独归集定制化产品相关项目研发支出,未能合理识别并归集定制化产品的研发费用与合同履约成本,以恰当确认计入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九条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2-8定制化产品相关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以及《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丁小林及时任财务总监田喜民对上述信息披露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丁小林、田喜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023年1月19日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qq.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