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07-28
鲁金复〔2023〕6号
北京银行:
你行《北京银行关于核准周国栋同志为济南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京银人发〔2023〕38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周国栋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周国栋到任,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原山东银保监局代章)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