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心喜系列人民币京华远见年开放8号理财管理计划产品,以下简称“本计划”(计划代码:TG01161001)于2016年10月10日成立,为贯彻落实资管新规要求,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本计划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管理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根据产品的运行特点变更以下内容: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3.8-4.8】%(指管理人基于过往投资经验及对产品存续期投资市场波动的预判而对本产品所设定的投资目标,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本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或投资管理人对本产品进行的收益承诺);
二、本计划不再提取业绩报酬;
三、本计划说明书“四、交易规则”增加“申购与赎回的计算:
1、申购份额=申购金额/产品单位净值,
2、赎回金额=赎回份数×产品单位净值”;
四、本计划说明书“五、本计划的收益及其分配”中
(三)收益分配原则变更为:
1、每一产品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可供分配利润为收益分配基准日产品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产品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产品收益分配后产品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理财管理人将根据产品收益分配原则决定当期分配基准日、分配比例和金额,并于收益分配后的2个工作日按照本计划说明书约定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四)“收益分配方案”变更为,“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本计划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客户可在北京银行的营业网点或电子渠道进行分红方式的变更,管理人在本计划开放日按照当日最后一次有效变更的分红方式确定向客户支付现金收益或者结转计入客户持有的本计划份额。无论客户选择何种分红方式,在客户将理财份额全部赎回时,理财收益(如有)将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五、本计划说明书“六、本计划的相关费用”中(三)“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1、理财销售机构的销售手续费计提方式变更为,“销售手续费原则上按日计提,由理财管理人与理财托管人核对一致,从理财管理计划财产中定期支付给理财销售机构”;2、理财管理人的管理费计提方式变更为,“管理费原则上按日计提,由理财管理人与理财托管人核对一致,从理财管理计划财产中定期支付给理财管理人”;3、理财托管人的托管费计提方式变更为,“托管费原则上按日计提,由理财管理人与理财托管人核对一致,从理财管理计划财产中定期支付给理财托管人”;
六、调整本计划的资产配置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及投资限制,具体调整内容可详见变更后的本计划说明书中“本计划的资产配置、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部分。变更后的本计划说明书发布在北京银行官方网站(个人客户在“财富管理专区-理财产品”栏目),或咨询您的理财经理。
上述变更的生效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关于上述重大事项变更,如您不接受变更的,请在最近一个预约赎回期内携带有效证件前往我行营业网点或通过电子渠道办理赎回申请。如您在最近一个预约赎回期未向我行提交赎回申请,继续持有本理财管理计划的,则表示您已理解、接受并同意变更后的合同内容。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北京银行的信赖与支持!敬请继续关注我行正在热销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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