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06-18
晋金管复〔2024〕100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关于张建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兴银〔2024〕43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