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2024-05-29
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办事处:
报来《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审批蕉北街道鹤峰社区兴业银行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提升蕉北街道鹤峰社区兴业银行宿舍小区人居环境水平,改善城市形象。经研究,原则同意蕉北街道鹤峰社区兴业银行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编码: 2402-350902-04-01-389564 )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蕉北街道鹤峰社区兴业银行宿舍。
二、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仅对蕉北街道鹤峰社区兴业银行宿舍小区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围墙修缮、绿化规整、建设非机动车棚、车位规划及充电桩增设、强弱电规整、水一户一表、雨污分流、燃气改造等。
三、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 4 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75.42 万元。
资金筹措: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剩余由蕉城区财政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节能
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 0.02 吨标准煤,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六、招投标方案
招标内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请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要严格履行基建程序,符合消防、环评等管理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竣工验收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并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社稳防控措施,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 4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