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
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业务层面,商业银行主要围绕账户准备、产品准备、销售支持、技术支撑、投资者教育五个方面作好支持与准备。此前该行已在养老金融产品创设、养老金融服务拓展、养老金融教育普及等方面取得良好试点成效,为后续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序开展做好了充足准备,建议居民做好全生命周期养老财富规划。
五个方面作好支持与准备
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养老金不仅涉及社保领域,其相关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管理、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等还涉及金融领域,具有社保与金融双重属性。商业银行既要从服务社保领域的角度为个人养老金的推广落地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又要立足金融主业,将个人养老金融入现有的金融服务生态。
具体到业务层面上,商业银行将主要围绕五个方面作好支持与准备:
一是做好账户准备。根据《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规定,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账户管理本身也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责和优势所长。
二是做好产品准备。根据《意见》,后续要将基金、理财、储蓄等产品纳入第三支柱的投资范围,给老百姓更多的选择权,因此商业银行要做好理财、储蓄产品的创设发行工作。产品应更加关注养老属性,比如应该具备长期限、支持定投等特征。
三是做好销售支持。基于个人养老金专用资金账户的封闭性要求,在产品销售,尤其是产品直销方面可能与传统的销售流程有所差异,商业银行应基于账户资金清算的职责为产品销售提供支持。
四是做好技术支撑。上述环节离不开科技系统的支撑,商业银行应该推进相关的系统开发工作,为业务的落地做好技术准备。
五是做好投资者教育。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客户信任度高、网点多、从业人员庞大等优势,引导居民参与个人养老金,提前为自己的未来做好养老规划。
已取得诸多良好试点效果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6年,兴业银行就在商业银行中率先开展养老金融专业化运营,着力打造养老金融全链条综合金融服务,依托养老金融先发优势,积极参与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研究与实践,为探索构建养老金第三支柱“中国方案”贡献力量。
2018年以来,随着我国第三支柱发展进入快车道,兴业银行率先深度参与了国家个人养老金的制度设计与政策试点,在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利用福建作为试点省份的地缘优势,开展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试点,首批代理销售个人税收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经过3年多实践,兴业银行在养老金融产品创设、养老金融服务拓展、养老金融教育普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试点成效,为后续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序开展做好了充足准备。
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配套政策落地后,符合条件的客户可通过兴业银行手机银行、柜面等渠道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持续转入个人税前收入的一部分,即可自主投资税收递延养老金融产品,获取持续收益,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从账户一次性或分次领取个人养老金。
做好全生命周期养老财富规划
谈及居民养老财富规划,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所处生命周期的不同,可将普通大众分为四个族群,少年族、中青族、轻老族和重老族,少年阶段基本不考虑养老问题,后面三类人群在养老方面的需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面。
中青族,指已经参加工作的群体,这个阶段重点关注的是养老财富的储备,产品供给应重在金融规划和养老资金的长期投资。
轻老族,即刚刚退出工作进入退休状态的群体。其关注的重点是养老财富的储用和养老健康管理,以及养老生活管理。金融机构的产品供应既要有投资的收益性,也要有使用的流动性,而在服务方面应整合健康管理和其他资源,形成服务闭环。
重老族,部分失能或完全失能的高龄群体。其关注的重点是养老的养护服务,以及财富的保管、使用、传承。金融机构的产品供应可关注财产信托等。
其中对于养老规划需求大的,主要聚焦在中青族群,这类养老产品则应该突出长期投资和稳健低风险两个方面优势。前者帮助树立投资者定期投入、长期投资的科学投资观念;后者根据客户真实风险偏好匹配合适比例的产品类型,通过做好定期检视,实现资产动态再平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保值增值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