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27
新城控股公告,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7年3月28日;授权有效期涉及具体执行事项的部分延至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事项有效期同样延长12个月至2027年3月28日。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