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之星2024-07-31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告,于2024年8月12日将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苏0703民初2321号】。
另据信息显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今年以来涉及案件多起。8月7日,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苏0703民初2216号。8月2日,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被告,在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苏0706民初3174号。
此外,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还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7月23日,被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豫02执1077号,执行标的2443071元。7月22日,被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豫02执1076号,执行标的1505713元。7月1日,被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浙0902执1142号,执行标的48363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成立于1962年,位于开封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安装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79.5834%、20.4166%,所属集团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企业注册资本125654.419879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25654.41987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李光明,任职企业1家,总经理为姚景浩,任职企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