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601111.SH)12月22日晚间披露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国国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引进17架飞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国航拟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42.00亿元用于引进17架飞机,机型包括6架C919及11架ARJ21,按照生产商中国商飞提供的目录单价计算,上述17架飞机的投资总额共计10.66亿美元,约折合人民币75.71亿元,公司拟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支付人民币42.00亿元。本次引进的17架飞机预计于2024-2025年交付。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为7.02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854,700,854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截至预案出具日,中航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0.53%的股份,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航有限间接持有公司9.61%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共计50.1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航集团,中航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中航集团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航集团参与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中航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航集团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国航股票上市地交易所有不同规定的,中航集团同意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中航集团本次认购的股份对应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中国国航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利于公司优化机队结构、补充长期运力、扩大运载能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航空运输集团步伐,同时缓解日常经营资金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已有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中国国航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50号文)核准,中国国航2023年1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8.95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675,977,6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94.3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49,999.99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人民币14,999,049,994.36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含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6,983,407.0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93,016,587.32元。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4,999,049,994.36元已于2023年1月3日全部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