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3-12-26
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消息,在昊华能源(601101)证券虚假陈述案中,已有多批投资通过调解获赔。刘鹏律师提示,该案件仍在推进,凡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股票,并在2019年1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相应损失。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
2021年11月10日,昊华能源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2015年昊华能源收购京东方能源30%股权,取得京东方能源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昊华能源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按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2015-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为28.25亿元。此外,2019年12月27日,公司公告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
鉴于上述事项,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昊华能源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证监会决定对时任董事长耿养谋、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关杰、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鲍霞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后,昊华能源遭到了众多投资者诉讼索赔。刘鹏律师表示,该案件诉讼时效已过去大半,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注意诉讼时效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