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李和亮律师2022-02-08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昊华能源,601101)发布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截至目前,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已累计受理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案件433起,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83192426.35元。该系列案件目前尚未开庭。

原告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求称,因昊华能源(601101)虚假陈述行为受到投资损失,且原告投资者购买股票的时间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判令被告上市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和承担案件诉讼费用。依据《证券法》及昊华能源(601101)发布的相关公告,该案件的索赔条件初步判定为: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601101)股票,且在2019年12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旧持有昊华能源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昊华能源(601101)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日期是2021年11月11日,依据“三年诉讼期限”原则,该案件的索赔时效尚且富余。符合上述索赔条件但还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尽快提起索赔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