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3-02-28
2月27日,云南证监局披露今年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太平洋证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处分有关人员。
经查,太平洋证券于2017年3月设立并管理的“太平洋证券宁静12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期限匹配、估值方法上均不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按照要求不得新增规模,但公司仍违规新增该产品规模。
云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太平洋证券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期间,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太平洋证券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
同时,云南证监局责令太平洋证券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分与问责,并将决定于3个工作日内向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