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商报2023-02-27
2月27日,云南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太平洋证券于2017年3月设立并管理的“太平洋证券宁静12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期限匹配、估值方法上均不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按照要求不得新增规模,但公司仍违规新增该产品规模。以上事实有相关协议、资金流水等证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太平洋证券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3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责令太平洋证券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作出处分相关责任人员的决定,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分与问责,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云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此外,云南证监局表示,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太平洋证券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