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中信建投(601066)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个股最新内幕信息查询:    
 

中信建投再因保荐项目财务造假,被推上被告席

http://www.chaguwang.cn  2026-04-10  中信建投内幕信息

来源 :金融欺诈与纠纷2026-04-10

  华银基金(原北信瑞丰基金)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利源股份)及多名自然人告上法庭,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将于2026年4月21日,在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庭审。

  这起案件不仅牵涉到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丑闻,更将保荐机构的中介责任再次推至聚光灯下。

  九年前定增埋下的隐患

  根据公开信息,案号为(2025)吉04民初133号的这起诉讼,源于利源股份2017年初的一次定向增发。当时,利源股份为推进子公司沈阳利源的高铁项目,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约2.64亿股股票,发行对象总数为8名。其中,北信瑞丰基金旗下两只信托计划合计认购约5140.6万股,认购金额约5.85亿元。

  利源股份是一家位于吉林省辽源市的铝制品加工企业,于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曾是东北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代表性企业。而中信建投证券既是利源股份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也曾是公司定增项目的保荐人。

  四年虚增营收19亿

  这场诉讼的核心在于利源股份的财务造假行为。2022年9月,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揭露了令人震惊的事实:该公司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累计虚增营收19.29亿元,累计虚增在建工程62.84亿元。

  更为详细的数据显示,利源股份四年间分别虚增利润2.11亿元、2.73亿元、1.95亿元、1.1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6.97%、41.57%、30.45%、2.77%。此外,2015年至2017年,公司还通过虚假记账方式虚增银行存款,金额分别为1.86亿元、0.74亿元、20000.6元。

  超千人索赔金额逾4亿

  财务造假事件的曝光,给利源股份的投资者造成了巨额损失。据统计,截至2025年4月,利源股份累计收到超过1357名投资者的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涉案金额超过4亿元。

  根据利源股份2025年9月的公告,已有922名投资者获得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利源股份应承担金额合计约3775.38万元。另有197人选择撤诉,对应诉请金额约3334.71万元。这些案件涉及公司重整前的事项,若未来判决生效,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紫晶存储案:中介机构的十倍赔偿教训

  中信建投并非首次因保荐项目财务造假面临追责。2023年的“科创板欺诈发行第一案”(科创板首例IPO欺诈案判了!紫晶存储核心高管集体获刑),紫晶存储案中,中信建投与其他三家中介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四家中介机构共计交纳约12.75亿元承诺金,其中中信建投交纳约1.14亿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有16,986户投资者获得赔偿,占总受损人数的97.22%,累计赔付金额约10.86亿元,占总应赔金额的98.93%。

  值得注意的是,中信建投在保荐紫晶存储中获得1.19亿元的佣金收入,结果遭遇了10倍赔偿,这笔赔款超过了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同时,由于该起财务造假案件,公司投行部门5位相关负责人遭到行政处罚。

  恒大地产案:悬而未决的中介责任

  除了利源股份和紫晶存储案,中信建投还面临恒大地产财务造假案的潜在责任风险。2024年9月,证监会就债市财务造假对恒大地产及其审计机构分别开具41.75亿元、3.25亿元的史上最大罚单。

  调查显示,恒大地产在2019年和2020年分别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和3501.5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和512.89亿元。两年合计虚增收入高达5641亿元,虚增利润超过920亿元。

  然而,作为恒大地产债券的承销商,中信建投在2020年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明确表示:“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料显示,2020年5月-2021年4月,恒大地产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了5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合计208亿元。中信建投是其中4期唯一的主承销商,另外一期中信建投牵头主承销,海通证券、中山证券为联席主承销商。三家券商竟无一发现恒大财务造假。

  目前,尚未看到证监会对恒大地产发债的投行中介机构追究责任的消息。但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中介机构在从事保荐业务时应当“勤勉尽责”,对自己出具的专业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倘若中介机构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导致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等内容,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一起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频繁收罚单暴露内控漏洞

  中信建投近年来的合规问题不容忽视。2025年1月10日,北京证监局发布责令改正措施称,中信建投衍生品业务、经纪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控管理不完善,反映公司合规管理覆盖不到位,因此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年9月28日,福建证监局对中信建投出具警示函,指出其作为阳光中科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方面存在问题。中信建投于2024年1月知悉阳光中科停工停产情况,但未督促阳光中科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

  2025年,中信建投还因保荐业务收到罚单。经查明,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存在未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行人股东出资来源存在的异常情况,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采购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等违规行为。

  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压实

  这起案件再次凸显了资本市场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压实趋势。随着监管不断升级,在由财务造假引起的索赔案件中,保荐机构已成为第一顺位赔偿责任人。

  从新沃基金到华银基金,机构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中介机构责任已成为重要维权手段。此前新沃基金在2022年8月起诉利源股份与中信建投,提出了1.94亿元的索赔额,案件最终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起诉告终。

  华银基金此次诉讼的最终判决结果,将对中介机构责任认定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在当前监管环境下,中介机构是否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将成为判断其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关键标准。

  从“追首恶”到“惩帮凶”

  证监会主席在2025年9月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监管执法将聚焦财务造假等投资者深恶痛绝的违法违规问题,既“追首恶”,也“惩帮凶”,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对于中信建投而言,除了可能面临巨额民事赔偿风险外,频繁的诉讼和监管处罚可能影响公司声誉、客户信任度和未来业务开展。如何在追求业务增长的同时,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成为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

  同时,随着投资者维权意识增强和监管力度加大,中介机构不能再仅仅满足于形式上的合规,而必须真正履行“看门人”职责,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筑牢防线。这场诉讼的最终结果,将为整个行业提供重要的参考和警示。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qq.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Copyright 2007-2026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