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网易财经2024-11-18
18日,上交所网站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刘桂英、范明科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上交所网站
决定书显示,刘桂英、范明科均为华钰矿业原股东。根据查明的事实,刘桂英与范明科于2019年6月约定共同买入华钰矿业股份,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实际由刘桂英出资,范明科借用王某证券账户,通过融资融券买入华钰矿业股份,成为华钰矿业第六大股东,与华钰矿业第一大股东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衡投资)构成关联关系。
刘桂英、范明科作为华钰矿业第六大股东,应将与第一大股东的关联关系告知道衡投资和华钰矿业,但刘桂英、范明科未将有关情况予以告知,致使华钰矿业2019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存在遗漏。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刘桂英、范明科予以通报批评。
资料显示,华钰矿业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勘探、采矿、选矿及贸易业务,主营产品包括铅、锌、黄金、锑、银、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