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刘鹏律师2022-01-21
2022年1月20日,ST华钰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华钰矿业 2017 年半年报、年报,2018 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道衡投资、刘建军未按规定及时向华钰矿业董事会报送西藏开恒、西藏诚康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未及时披露道衡投资所持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等。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局对道衡投资、华钰矿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所有当事人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刘鹏律师指出,不做任何陈述、申辩,也不要求听证,这在上市公司行政处罚案中是比较少见的。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刘鹏律师提示广大投资者,投资者于2017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16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华钰,并在2021年9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63.com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
证监局最终决定:(一)对道衡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二)对华钰矿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三)对刘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对刘桂英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徐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孙艳春处以60万元罚款;对邢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半年报显示,ST华钰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勘探、采矿、选矿及贸易业务,主营产品包括铅、锌、铜、锑、银、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