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01-04
2021年12月30日晚间,ST华钰(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对公司及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22021002号、证监立案字0322021001号)和《调查通知书》(证监调查字0322021003号、证监调查字0322021004号),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3号)。(ST华钰维权入口)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华钰涉及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华钰矿业 2017 年半年报、年报,2018 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道衡投资、刘建军未按规定及时向华钰矿业董事会报送西藏开恒、西藏诚康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二、未及时披露道衡投资所持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
证监会拟决定对道衡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华钰矿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根据我国现行证券诉讼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目前ST华钰收到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没有提起行政复议预计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很快就会下达,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后,法院将受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暂定:于2017年8月16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华钰,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华钰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