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2-12-13
宁波港(601018.SH)公布,公司二级子公司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头门港务”)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头门港投资公司”)持有的头门港一期、二期码头资产,资产的定价方式为:标的资产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不含)至标的资产第一次移交日(含)期间头门港投资公司为在建工程(口岸监管工程)支付的款项+标的资产转让所涉增值税,其中,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788,125,403.69元(不含税),与账面价值1,770,862,566.26元相比,评估增值17,262,837.43元,增值率为0.97%。头门港投资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省海港集团”)控股子公司,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近年来,公司已经形成了以宁波舟山港为主体,以嘉兴港、台州港、温州港为两翼,联动发展义乌陆港的“一体两翼多联”发展格局。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拥有头门港一期、二期码头资产100%所有权,有利于减少公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一体化运作优势,优化港口发展布局,增强台州港等“南翼”港口发展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