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读创2022-08-02
隆基绿能(601012)8月2日公告,公司原监事李香菊收到陕西证监局关于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根据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经查,李香菊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于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累计买入隆基绿能可转换公司债券10张,累计卖出隆基绿能可转换公司债券10张,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规定。
公告称,李香菊已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充分认识到因自身对于《证券法》短线交易认知不足和对公司的前期培训没有学习到位的影响,并已将上述短线交易所得300元收益归还至公司。
截至2日收盘,隆基绿能跌2.65%,报59.59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