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8-02
隆基绿能8月2日公告,公司原监事李香菊收到陕西证监局关于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根据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经查,李香菊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于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累计买入隆基绿能可转换公司债券10张,累计卖出隆基绿能可转换公司债券10张,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