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4-05-29
重庆钢铁(601005)董秘:你好!我想问下为什么第二大股东持股超过了百分之五以上但减持没有事先信息披露呢
尊敬的投资者,公司第二大股东是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NOMINEESLIMITED)是香港交易所的全资附属公司,负责在香港运作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投资者股份集中存放在该公司,实际上,HKSCCNomineesLimited所持有的股份是H股股东账户内代表该公司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买卖的股份的总和,该公司只是代理持有这些股票而已。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减持不受A股5%以上股东相关减持披露准则约束。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