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10
柳钢股份公告,为进一步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薪酬管理遵循战略导向、业绩导向、市场导向及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并规定了薪酬决策程序、绩效考核、递延支付、追索扣回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