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恒泰证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完成簿记并成功发行。本次债券设置双品种同步发行,合计规模15亿元,本次簿记共34家机构/产品参与投标,申购总额合计36.6亿元,平均认购倍数2.44倍。创下发行人次级债发行以来同品种最低票面利率记录。本次债券发行的担保机构为金融街投资(集团),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与东亚前海证券。金融机构次级债券是偿还次序优于金融机构股本权益、但低于金融机构一般债务的债务形式,相比于其他类型公司债券在尽调与发行上具有一定特殊性与难度,招商证券、东亚前海、金诚同达齐心助力恒泰证券成功发行。感谢东亚前海证券创新融资部董事总经理王卓带领项目团队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全程助力。
金诚同达作为本次债券发行项目的全程法律服务机构,由刘光祥、胡川律师牵头,带领李雅南、林子扬律师共同组成项目团队,凭借过往在金融资管、资本市场领域的丰富实战经验,为本项目在交易结构设计、发行主体尽调、法律文件起草等方面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助力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
恒泰证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综合性、全牌照证券公司,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1476.HK)。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规模310.21亿元,主体评级为AA+。公司在全国设有120家营业部及2家分公司,依托内蒙古的地域优势,形成辐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全国主要大、中城市的布局结构。同时拥有全资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恒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恒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是恒泰证券在金融街投资(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后,全面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各项经营迈向新阶段,和关键节点上的一次重要融资。有助于恒泰证券优化资本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改善监管指标,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金诚同达项目团队协同配合、高效推进,为本次债券发行赢取了市场红利时机,为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持续赋能。未来,金诚同达将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继续积极把握市场动态,以专业、优质和创新的金融法律服务继续为发行人及投资人创造价值。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金诚同达作为国内最早一批从事金融与证券业务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一支精通大型复杂金融交易的金融律师团队,长期为发债、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募REITs)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依托于各类基础资产,我们参与设计了ABS、ABN、CMBS、RMBS、REITs等产品,涵盖经营性物业、信贷资产、信托资产、收益收费权、企业应收账款及其他特定财产权等,体现了金诚同达在资产证券化和REITs领域全面的业务创新与专业能力,能够确保为客户提供快速反应、专业扎实、高效协作的全流程法律服务,保持了持续的市场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
合伙人介绍
刘光祥律师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现为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任深圳市律协信托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兼职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刘光祥律师主要从事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并购与重组、信托与租赁、不良资产处置等投融资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
在金融、资管、资本市场非诉业务领域,刘光祥律师精通所涉法律法规政策、监管体系及监管实践,深刻理解相关行业的行业状况、运营模式和关键风险点,能够在信托、资产证券化(公募REITS/类REITs、ABS/CMBS、ABN/CMBN等)、债券发行(公司债、次级债、美元债等)、破产重整等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设计交易架构、起草全套交易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在争议解决业务领域,刘光祥律师擅长信托、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风险处置与争议解决,其代理案件标的额累计逾百亿。凭借精湛的业务能力、熟练的诉讼技巧和丰富的诉讼业务经验,刘光祥律师已为多家国央企、银行、信托公司、券商、基金子公司等企业提供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光祥律师服务的客户包括大型央国企(华润集团、招商蛇口等)、银行(华润银行、民生银行等)、信托公司(光大信托、华润信托、中诚信托等)、证券公司(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等)、保险资管公司(国寿投资、人保资产等)。
刘光祥律师曾在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控股金融机构担任部门执行总经理、在某国企信托公司担任部门总监等职务,曾借调中国银保监会分局从事金融监管工作。刘光祥律师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以及期货从业资格,注重研究与实践相结合,长期专注于大资管法律理论与实务,著有《大资管与信托实战之法》一书,并在多家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并受邀到清华大学、人民大学等多所高校为博士、硕士开设法律讲座等活动。
代表业绩
某央企资产管理公司(代表资管计划)票据追索权纠纷系列案
某央企信托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
某央企基金公司侵权纠纷案
某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
某国企物流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某国企信托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某证券公司诉私募基金托管纠纷案
二审改判│刘光祥、胡川律师代理招商局子公司案件胜诉
金诚同达刘光祥、胡川律师团队助力中诚信托落地首单风险处置服务信托
金诚同达刘光祥、胡川律师团队中标头部券商系列资管纠纷案件
金诚同达刘光祥、胡川律师团队助力国寿投资成功认购高端制造产业园REITs
金诚同达刘光祥、胡川律师团队助力国寿投资认购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
金诚同达刘光祥、胡川律师团队助力国寿投资发行中保登首单保险资管权益类ABS
金诚同达刘光祥、胡川律师团队助力中交租赁发行首单出表型ABS
JT N业绩|金诚同达助力天健集团在北金所成功注册30亿元债权融资计划
JT N业绩|金诚同达获聘广州南沙开建集团对中山证券运营管理法律顾问
金诚同达刘光祥律师、胡川律师团队助力泰兴智光环保成功发行一亿美元债券!
金诚同达刘光祥、胡川律师团队助力建信保险资管(保交所ABS)成功登记50亿储架!
金诚同达刘光祥律师、胡川律师团队再助招商租赁ABS获批20亿储架额度!
金诚同达助力招商租赁ABS成功获批
金诚同达助力中交租赁ABS成功获批
金诚同达刘光祥、胡川律师团队助力多期债权融资计划成功发行!
专业文章
《大资管与信托实战之法》(专著,39.5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
《电票期前提示付款是否有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的效力?》,水木资管号,2022
《地产暴雷引发的票据诉讼典型争议问题研究》,水木资管号,2022
《打破刚兑后,资管机构如何担责?》,高杉LEGAL,2020
《保险资管产品的质押融资的法律关系说明和论证》上海保交所期刊,2019
《股东与公司对赌是否一定无效?》,高杉LEGAL,2017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后能否直接提起诉讼?》,审判研究,2016
《通道类信托之受托人责任分析》,经济法学评论,(CSSCI法学类集刊),2016
《债权转让,抵押权变更生效须否登记》,高杉LEGAL,2016
《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的有效性辨析》,判解研究(CSSCI法学类集刊),2015
《论信托受益权质押的法律问题及出路》,金融法苑第91辑(CSSCI法学类集刊)
《信托投资者的权益,谁来保护》,金融博览(财富),2015
《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流转主要法律问题研究》,时代法学,2014
讲座公益
刘光祥律师受邀为央企信托开展“三分类下信托受托人的责任”培训
金诚同达应邀为常法客户盈峰保理开展资产证券化专题培训
金诚同达刘光祥律师为央企信托开展“新形势下的信托纠纷”培训
新闻动态|“收益权能作为有效信托财产吗?”讲座成功举办
“九民纪要下的信托实务”线上沙龙圆满结束
清华法律人战“疫”记
疫情中的所思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