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3-06-15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5日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51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现审议结果显示,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48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120家,北交所过会28家)
康希通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许德学、张培镇。这是招商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9.5单IPO项目。
此前,1月6日,招商证券保荐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8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1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3日,招商证券保荐的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6日,招商证券保荐的京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2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扬州万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8日,招商证券保荐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5日,招商证券和中金公司保荐的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8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康希通信是一家专业的射频前端芯片设计企业,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主要从事Wi-Fi射频前端芯片及模组的研发、设计及销售。
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PING PENG、彭宇红与赵奂,其中PING PENG、彭宇红为夫妻关系,赵奂与PING PENG系校友且曾为同事关系,PING PENG为美国国籍,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彭宇红、赵奂具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第一大股东彭宇红直接持股10.96%、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0.03%,第二大股东赵奂直接持股9.39%、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0.47%,PING PENG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0.57%,各自持股比例均未超过30%,其单独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亦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PING PENG、彭宇红、赵奂三人为公司联合创始人,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0.35%股份,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控制9.6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29.95%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康希通信本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368.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5.00%,拟募集资金78170.17万元,计划用于新一代Wi-Fi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泛IoT无线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市场竞争态势、产品和技术迭代周期、国产化率、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开发进展等,说明发行人技术先进性和竞争优势的具体体现,以及公司产品的市场空间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海康希设立后至股权平移到康希有限期间相关投资人向发行人创始人彭宇红和赵奂无偿赠与出资的原因;(2)受赠人彭宇红和赵奂关于受赠事项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情况;(3)吴建国通过委托代持方式入股发行人并于申报前获利退出的合法合规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彭宇红和赵奂受赠现金依法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需缴纳,请补充披露申报纳税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风险。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