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行人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已处于中止审核状态。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发稿,科创板、北交所、主板(主板方面招商证券仅深主板有项目,沪主板无申报项目)招商证券正在审核中的IPO项目有18个: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8月19日召开2022年第55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共审议1家企业。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8月19日召开2022年第37次审议会议,共审议1家企业。
有屋智能(首发)撤回终止
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青岛海尔厨房设施有限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定制家居行业的企业之一,公司专注于定制化整体家居产品的个性化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服务及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在上述产品中的应用,经过多年打造,产品涵盖了整体橱柜及配套产品、定制家具及配套产品、内门墙板以及配套智能化定制家居产品,提供入户空间、客厅空间、餐厅空间、厨房空间、卧室空间、书房空间、儿童房空间、功能房空间和阳台空间等主要应用场景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已经拥有“有屋(EOROOM)”、“博洛尼(Boloni)”、“海尔(Haier)”等知名品牌,能够满足不同客户个性化的消费需求。
公司控股股东为有屋家居,实际控制人为海尔集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94,765.71 万元、101,935.34 万元及 104,091.43 万元,应收票据余额为 45,293.93 万元、64,671.23 万元和 16,482.89 万元;同时,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 9,257.98 万元和 11,089.00万元。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9,265.91 万元,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15.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20.25 万元,较 2020 年同比下降 54.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054.97 万元,较 2020 年同比下降 68.45%,利润下滑主要系 2021 年受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流动性风险影响,公司谨慎判断信用风险有所增加,相应计提减值准备。为控制恒大流动性危机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将持有的恒大商业承兑汇票收款权及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胶州,转让折扣率为 41%,上述事项减少公司 2021 年净利润 15,731.75 万元。剔除该不利影响后,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4,852.0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4.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786.7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3.52%。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781.7375 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预计融资金额12.8131亿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初步财务数据核算结果,公司预计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90,885.25万元,较去年同期同比减少 3.64%;公司 2022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51.22 万元,较去年同期剔除恒大债权转让事件影响后的净利润 7,176.95 万元增长23.33%;2022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518.66 万元,较去年同期剔除恒大债权转让事件影响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163.76 万元增长 21.98%。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 10,924.18 万元、11,632.67 万元和 14,328.1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2%、3.14%及 3.34%。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1、关于关联 OEM 采购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发行人采购 OEM 产品以发行人生产系统中所维护的各原材料的标准采购成本为基础,再加上各工序加工费来确定结算价格,报告期内,福汇家和海创全屋的工序单价与其他非关联 OEM 厂商报价报价基本相当,不存在明显差异。
请发行人:
补充说明报告期内 OEM 产品采购中原材料成本与工序费用的金额及占比,发行人 OEM 供应商接受以发行人生产系统中所维护的各原材料的标准采购成本来作为原材料结算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向关联方福汇家和海创全屋采购 OEM 产品中原材料价格的公允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创业板定位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发行人顺应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发展趋势,打造智能家居新场景,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符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
请发行人:
(1)结合核心竞争力、经营模式、产品构成等因素,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业务特点,与同行业公司的竞争优势,面临的主要业务风险及应对措施;
(2)结合市场占有率、品牌美誉度、业务成长性、技术先进性、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人员、在研项目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创意、创新和成长性的具体体现,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创业板定位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显示:
(1)公司积极探索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传统家居领域中的应用,为满足用户对智能化家居产品的需求,打造智能家居产品的多个应用场景,提升用户智慧生活体验。
(2)公司的智能产品目前主要分为三种类别,橱柜精灵,鞋柜精灵等物联网产品属于一类物联网产品,产品具备连接互联网 APP、用户智能控制或智能交互等核心功能。二类为触控类产品,核心技术主要为通过电控实现自动化需求,或是通过触摸控制器实现人机交互场景。通过光控、声控、智能感应等核心方式进行交互的产品属于智能交互三类产品。
请发行人:
(1)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三种类别智能产品销售数量、收入情况。
(2)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智能化家居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结合相关占比情况说明目前对智能家居的论述是否能代表公司的主营业务,并进一步论证主营业务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3)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智能化家居产品核心竞争力、技术的先进性。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三创四新
申报材料显示:
(1)公司积极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定制家居产品进行赋能,通过“EOROOM 有屋 APP”可实现对定制家居产品的实时个性化控制,并可通过“有屋小智管家”语音音箱实现人与家居产品及家居场景之间的 AI 智能交互,完成传统家居产品向智能网器产品的转型升级。
(2)公司着力打造家居新零售模式,将传统家居销售门店转型成为用户交互、用户体验的触点网络,由为用户提供产品的销售商转变成为用户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家居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请发行人:
(1)举例说明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发行人定制家居产品上的应用,“EOROOM 有屋 APP”对定制家居产品的实时个性化控制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应用场景,前述应用所涉及关键技术是否为发行人自主研发。
(2)举例说明“有屋小智管家”语音音箱如何实现人与家居产品及家居场景之间的 AI 智能交互;可语音交互的家居产品及家居场景的具体内容,相关产品以及“有屋小智管家”语音音箱是否为发行人自行研发、设计、生产。
(3)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用户交互、用户体验的触点网络”的具体含义,该种家居新零售模式在行业内是否普遍存在,发行人零售模式较行业内竞争对手有何优势或特点。
(4)披露公司相较于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结合市场规模、竞争状况等,说明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未来发展的主要瓶颈与应对计划。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朗威股份(首发)通过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数据中心机房及综合布线设备提供商,主要从事服务器机柜、冷热通道、微模块、T-block 机架等数据中心机柜和综合布线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中大型数据中心以及智能楼宇布线场景。
公司与中兴通讯、海康威视、腾讯、维谛技术、科华数据、城地香江等下游知名上市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在美国、澳大利亚、德国设有子公司,不断开拓海外市场,布局全球销售渠道。公司在数据中心机柜系统领域拥有丰富的成功案例,产品终端应用于腾讯清远云计算数据中心、中国移动长三角(南京)数据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金桥数据中心、汇天云端数据中心、蔚海智谷数据中心等中大型数据中心。
IPO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会计师为中汇,律师为国浩律师(上海)。
高利擎直接持有公司 47.42%的股份,通过宁波领英间接控制公司 24.73%的股份,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公司合计 72.15%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外,高利擎之弟高利冲直接持有公司 15.81%的股份,为高利擎的一致行动人。
报告期内,公司数据中心机柜及综合布线产品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保持在 90%以上,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41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预计融资金额3.775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63,761.29 万元、71,631.68 万元和102,499.52 万元,报告期复合增长率为 26.79%。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799.22万元、5,280.74万元和5,716.01万元,报告期复合增长率为 9.1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快,但净利润增长速度较慢,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企业关注热点
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内,受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27%、19.51%和 15.30%,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全员缴纳: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用工不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以及劳务外包合计金额分别为 4,373.73 万元、3,925.41 万元和 1,193.73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16%、6.97%和1.41%,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合计人数占员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 43.99%、5.81%和 4.40%。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27%、19.51%和 15.30%,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请发行人结合产品的可替代性、技术的先进性,说明发行人的议价能力以及毛利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降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海能技术(首发)通过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为食品营养与安全检测、药物及代谢产物分离分析、农产品及加工制品质量与安全检测、环境污染物监测、大学及职业院校科研与教学提供分析仪器及方法的科学仪器服务商。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基于光谱、色谱、电化学等原理与技术,形成了以有机元素分析、样品前处理、色谱光谱、通用仪器为主的多系列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医药、农林水产、环境、第三方检测、化工、科研与教育等领域,是一家技术驱动型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IPO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会计师为信永中和,律师为北京德恒。
发行人董事长王志刚直接持有公司 15,616,92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志刚先生,197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致公党党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家、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泉城特聘专家、德州市现代产业首席专家、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本科毕业于齐鲁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于暨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并获得硕士学位。2000 年 3 月至 2011 年 2 月,历任济南胜利科学器材有限公司销售主管、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 年 11 月至2011 年 2 月,任海能有限监事;2011 年 2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海能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海能技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今,任海能技术董事长。
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水平,各期研发费用分别为 2,615.28 万元,3,154.02 万元和 3,327.42 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25%,15.01%和 13.47%,均超过 10%。
发行人系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企业关注热点
发行人主要产品具备使用周期较长等特点,同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用户受财政预算的约束性限制较强,因此同一用户重复购买同一类型产品的时间周期相对较长。另外,下游用户分布领域较为广泛,涵盖食品、医药、农林水产、环境、第三方检测、化工、科研与教育等多个领域。发行人的高效液相色谱仪产品处于市场初步推广阶段,技术上仍在不断升级、迭代、拓展过程中,品牌认可度也需要逐步积累。
审议意见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关于发行人收购G.A.S公司股东海能吉富的合伙份额产生的商誉如发生减值的应对措施的相关承诺及具体实施方法。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海能吉富及其投资 IMSPEX 和 G.A.S.。请发行人说明:
(1)海能吉富过去三年的盈利情况,海能吉富控股的海外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以及与发行人过往的业务合作,是否专门为投资IMSPEX 和 G.A.S.而设立;山东吉富和海能技术在合资设立海能吉富时,是否存在由发行人回购海能吉富合伙份额或其所投资企业股权的相关约定;是否名为通过有限合伙开展共同投资,实为山东吉富变相为发行人收购 IMSPEX 和 G.A.S.提供借款。海能吉富 2021年利润-510.84 万元,收购价格评估细节和依据。(2)海能吉富投资IMSPEX 和 G.A.S.后,两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及研发技术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发行人间接控制两家公司后,为保持其经营管理层及研发技术人员稳定采取的具体措施。(3)结合海能吉富投资IMSPEX 和 G.A.S.以来,2 家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变化,以及 G.A.S.业绩增长是否主要来自于发行人代理其气相色谱-离子迁移谱联用仪在中国的销售增长,发行人溢价收购山东吉富所持海能吉富合伙份额的合理性。(4)发行人间接控制 G.A.S.后,向其采购气相色谱-离子迁移谱联用仪的单价,以及向其收取代理服务费的定价标准是否发生变化。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关于间接销售真实性的相关问题。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间接销售模式收入占比分别为 88.80%、87.40%和 85.01%。间接销售模式下,与发行人签订销售合同的客户并非最终用户,主要系行业内贸易商。2019 年、2021 年,发行人间接销售毛利率高于直销毛利率。发行人贸易商存在较多新增与退出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新增贸易商数量分别为 1,334 家、1,442 家、1,519 家,各期退出贸易商数量分别为 1,396 家、1,256 家、1,316 家。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也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请发行人:(1)结合行业特点、可比同行业的销售规模、直接和间接销售占比、贸易商和经销商的户数、各年度新增和退出家数以及销售占比,进一步说明销售模式和策略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2)请说明发行人与客户之间是否存在虚构交易以虚增收入或进行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程序、过程与依据,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