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2023-10-12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0日
联系邮箱:jyzjz@samr.gov.cn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
案件名称 |
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
交易概况(限200字内) |
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商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武汉市汉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九州智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拟设立一家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主要从事医药电商B2B、药品批发、道路货物运输等业务。交易后,湖北商贸、九州通分别持有37%、30%的股权,共同控制合营企业。 |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每个限100字以内) |
1.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商贸”) |
湖北商贸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成立于中国湖北省,主要业务为建材贸易、大宗物资贸易、沥青、煤炭及冷链贸易、道路货物运输等。
湖北商贸是湖北省国资委下属企业。 |
2.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 |
九州通公司于1993年3月9日成立于中国湖北省,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数字化医药分销与供应链业务等。
九州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自然人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范围为医药批发与零售等。 |
简易案件理由(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 |
¨ 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
t 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
¨ 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
¨ 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 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 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
备注 |
纵向关联:
上游:2022年中国境内第三方物流服务市场:
湖北商贸:0-5%,合营企业:0-5%(预估)
下游:2022年中国境内药品批发市场:
九州通公司:5-10%;合营企业:0-5%(预估)
2022年中国境内医药电商B2B平台市场:
九州通公司:0-5%;合营企业:0-5%(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