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际煤炭网2024-03-29
近日,开滦股份发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根据公告显示,2月28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公保字第2024021801号”的《保证合同》,为炭素化工公司主合同项下期限为93个月的535.00万元借款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目的是为保障炭素化工公司筹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需要,补充其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资金。炭素化工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开滦股份持有炭素化工公司94.72%的股权,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炭素化工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不超过18,6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该融资担保额度对炭素化工公司提供担保3,735.00万元,融资担保剩余额度14,865.00万元。
原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