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DVBCN2022-07-27
7月26日,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示了本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对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翟海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6号)及相关公告查明的事实,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贵广集团)为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贵广网络)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022年5月11日,贵广网络披露资金往来补充公告称,其每月先行垫付转制退休人员待遇补差金额,再根据垫付金额向间接控股股东贵广集团申请拨付。公告显示,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贵广网络垫付的转制退休人员待遇补差资金累计发生额为23,614,316.26元,占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贵广网络已于2021年6月30日全部收回上述资金。
处分决定书中指出,贵广网络间接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损害了其公司独立性。贵广网络与间接控股股东贵广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决定对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巍、时任财务总监翟海虹、时任董事会秘书黄宗文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