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3-12-12
马应龙(600993)尊敬的董秘,按《公司章程》第四章32、33条,股东有权对股东总数进行个人查询,为何又说“为了公平披露,敬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是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公平,还是公司不愿维护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权利?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一般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应时点的股东人数,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为了公平披露,敬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