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5-09
宝丰能源(600989)请问贵公司,2016-2021年共计实现营业收入861.76亿元,但同期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仅692.78亿元,且每年的数值都低于营业收入,请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一部分产品收入收到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因公司将这部分银行承兑汇票直接背书转让用于购买原材料、工程物资等,根据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的规定,该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没有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下。如果加上该部分,与公司的营业收入和销项税额之和是一致的。比如,在公司2021年年报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94亿元(详见年报中的“合并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为71亿元(详见年报中的财务报表附注之“七、合并财务报表注释”之“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二者之和为265亿元,这265亿元包括营业收入和销售商品的增值税(税率13%),用265亿元除以1.13,等于234亿元,与公司当年的营业收入是一致的。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