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3-06-29
惠而浦(600983)投资者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7月29日届满。
惠而浦遭投资者诉讼索赔,源于2020年7月31日收到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惠而浦存在5项违法事实:1、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虚增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2、少记销售折扣,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3、延迟确认销售费用,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利润;4、收入跨期确认,导致少记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多记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5、少记营业成本,虚增2016年度利润。
此后,大批投资者向合肥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惠而浦公司赔偿投资损失。据悉,合肥中院于2021-2022年审结206件投资者诉惠而浦公司案件,判决惠而浦公司共计赔偿股民损失共计4208.4万余元。此外,安徽省高院曾下发惠而浦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二审投资者胜诉《民事判决书》,投资者的部分诉讼请求获得了安徽省高院的支持。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惠而浦是上市公司,其因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披露的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被证监部门行政处罚,对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惠而浦索赔案一审二审投资者均胜诉获赔。凡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间买入惠而浦股票,且在2017年7月2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参与诉讼索赔征集。
谢保平律师进一步提醒,根据相关规定计算,惠而浦的投资者诉讼时效只剩一个月了,错过此次挽损良机,受损投资者将无法再要求上市公司进行赔偿,适格的受损投资者应尽快参与索赔挽损,而且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惠而浦今年4月底曾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合计金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表示,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以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据公司一季报显示,截至2023年3月31日,惠而浦货币资金约为14.71亿元。综合来看,惠而浦公司目前资金充足,基本不用担心公司的赔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