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胜团队2022-09-09
关于惠而浦(600983)虚假陈述案目前正在进行中,该案已有终审胜诉判决,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律师参与索赔,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
惠而浦(600983)于2020年7月31日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6号)。之后,受损投资者开始提起索赔,要求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目前,惠而浦(600983)股民索赔案已有了终审判决,安徽省高级人民维持原判,投资者胜诉,法院酌定支持赔偿投资者损失比例为30%。后续投资者索赔获胜概率非常大,还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积极提起索赔。
根据惠而浦(600983)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买入惠而浦(600983)股票,且在2017年7月27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