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胜团队2022-08-05
【索赔进展】
惠而浦(600983)虚假陈述案已有终审胜诉判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惠而浦(600983)一审上诉,维持原判,投资者胜诉,法院酌定支持赔偿投资者损失比例为30%。安徽高院不予支持惠而浦(600983)关于投资者的损失完全由系统性风险以及非系统性风险造成和不应支持投资者佣金损失的上诉理由。
律师表示,惠而浦(600983)股民索赔案已有终审判决,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索赔起因】
2020年7月31日,惠而浦(600983)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6号)。惠而浦存在五项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惠而浦处以40万元罚款。
【索赔条件】
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买入惠而浦(600983),且在2017年7月27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