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腾讯网2021-11-25
投资者诉惠而浦(600983)虚假陈述案近日有了新的进展,该案投资者二审胜诉。据悉,安徽省高院二审撤销合肥中院一审判决,改判惠而浦(600983)赔偿投资者损失28万元(即核定损失的30%)。安徽省高院结合本案虚假陈述行为时间段大盘、行业板块指数等波动情况,并考虑到证券市场本身存在较大风险,酌定扣除了本案系统风险和其他风险因素的比例为70%。
案情回溯
惠而浦(600983)索赔案源于公司在2020年8月1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虚增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二、少记销售折扣,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三、延迟确认销售费用,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利润;四、收入跨期确认,导致少记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多记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五、少记营业成本,虚增2016年度利润。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结合惠而浦(600983)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间买入惠而浦(600983),且在2017年7月27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目前,惠而浦(600983)索赔案已经有了二审胜诉判决,预计法院会加快已经起诉的案件处理进度,还未参与索赔的适格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加入维权队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