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2-25
宁波能源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发行需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批复有效期为24个月,可在有效期内分期发行。自注册之日起至发行结束前,若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处理。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