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1-11-16
宁波能源今日因公告签署投资约90亿元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而一字涨停,报收于4.15元。今日晚间就此次合作再度公告提示风险,称合作意向书仅为协议双方合作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相互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对于该意向协议,目前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实际开展该项目投资。
11月15日晚间,宁波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与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签订《海曙龙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合作意向书》。项目拟建设装机容量约150万千瓦的抽水蓄能电站,投资估算约为90亿元(初定数)。
宁波能源表示,本次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项目符合公司在“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的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宁波能源强调:“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仅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合作意向书中涉及的装机容量和投资金额为初定数,实际执行情况亦存在变动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合作意向书的签订及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公司的补充公告中强调:1、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仅为协议双方合作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相互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对于该意向协议,目前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实际开展该项目投资。
2、合作意向书涉及的抽水蓄能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匡算,投资规模及投资金额仍需根据后续开展的可行性研究以及进一步调查评估后确定,项目能否获得相关审批及能否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合作意向书涉及的项目尚需公司获得一切与本次项目投资相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以及管理部门的审批方可实施。
4、合作意向书涉及的抽水蓄能项目资金投资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项目建设投资周期较长,资金来源及具体建设计划尚未明确,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