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2-05-23
2022年5月23日,上交所对*ST宜生及相关人员予以处分:经查明*ST宜生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刘绍喜,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壮超,时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万顺武,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周天谋,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董事刘伟宏,时任副总经理黄泽群、谢春松,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黄国安,时任董事刘文忠,时任独立董事王克、刘国武、孙德林,时任监事王维咏、陈楚然、王四中、邱富建,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刘绍香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刘绍喜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开认定刘壮超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开认定万顺武、周天谋、刘伟宏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