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公司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工程项目;
1.2.2 项目地点:湘潭市湘潭县梅林镇李树铺107国道
1.2.3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厂房、车间消防改造项目
1.2.4 工期:50日历天
1.2.5 招标范围:根据消防设计图纸要求,升级改造公司厂房主车间和所有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消防设防等级达到丙类。升级改造主要工程内容为增加消防泵、消防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淋系统、增加消防控制室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1.2.6 质量要求:符合消防部门现行国家有关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2.2.1 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要求:
2.7.1 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此项目招标前三年内:1、没有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的失信名单信息。2、没有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3、没有其他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须分别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
2.7.2 在中国裁判网、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等近三年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单位内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如经查实存在行贿行为的,招标人将有权将该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实施禁入措施。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3日起至2023年4月11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和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发至2987230324@qq.com),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须盖公章)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扫描件(须盖公章)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须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以上应有的资料缺少一项或出现一项错误均不予报名。
5.2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2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招标网(hnbidding.com)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纪检。
9.其它
9.1 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
联系人:杨勇
电话:0731-84449588-95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联系人:李伟谭娜
电话:0731-8453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