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7-20
宝胜股份7月19日公告,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杨泽元、时任总经理邵文林、时任财务总监卜荣、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学明、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路国平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明,2022年2月22日,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6亿元至-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6亿元至-8.5亿元。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前期收取了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但因客户资金周转困难,出现逾期未兑付情况,对客户应收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公告同时披露,公司就计提减值比例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对客户采取诉讼和保全措施,所需时间较长,影响年度报告中计提减值金额确定的时间,导致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2022年3月15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实现归母净利润-7.63亿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7.94亿元。
上交所表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为负,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年度业绩进行客观、合理的估计,并在2021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以明确市场预期。但公司迟至2022年2月22日才予以披露,业绩预告不及时,未向市场及时揭示业绩亏损的风险。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