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1-10-30
郴电国际10月30日公告,控股孙公司包头市天宸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案受理通知,仲裁申请涉及的金额合计约3.76亿元。
据公告,2021年9月10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天宸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近日天宸公司收到了仲裁案受理通知。仲裁事由为,2011年9月26日,天宸公司与吉宇公司签订《工业气体委托加工和供气服务合同(15000Nm3/h空分X2)》,约定天宸公司作为受托方向吉宇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氧气、氮气和氩气加工、供气服务,吉宇公司应按实际用气量结算加工供气服务费用;2017年6月16日,天宸公司与吉宇公司、闽航公司签署《三方协议书》,约定了天宸公司继续供气,由吉宇公司、闽航公司履行结算以及其他内容,截至仲裁受理日,天宸公司已依约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但吉宇公司和闽航公司并未按约履行付款结算等义务。
基于此,天宸公司申请仲裁涉案公司支付的金额合计约376,403,538.5元(其中包括供气款63,921,528.82元,逾期利息298,110,790.93元,节能减排改造投入所产生的损失7,602,212.95 元,停产损失4,909,005.82元,本案律师费1,860,000元)。
郴电国际表示,公司积极采取仲裁等法律途径收回公司应收账款,加强公司相关债权的回收,维护合法权益,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此案当前处于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