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5-06
河北证监局5月5日向福成股份发出问询函,要求说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静未签署2021年年报财务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的原因,其是否对2021年年报财务报告有异议,是否于年报披露前向公司递交意见并陈述理由,如程静已递交说明,说明未披露的原因。同时,问询函追问,在会计工作负责人未对公司2021年年报财务报告签署确认意见的情况下,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对2021年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在年报审议前是否知晓财务负责人未签署确认意见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年报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详细说明自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