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经济网2021-08-16
近一个月,针对湖南多起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湖南证监局频频“亮剑”,开出多张警示函。
8月10日,湖南证监局官网挂出一则消息,经查,天泽信息(300209)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肖四清于2019年10月8日通过预付采购款的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001万元,大股东孙伯荣于2020年6月24日通过预付采购款的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500万元,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值得注意的是,天泽信息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经天泽信息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湖南证监局认定,天泽信息上述行为违法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天泽信息、肖四清、孙伯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湖南证监局并责令天泽信息和相关股东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上市公司资金管控,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无独有偶,今年7月16日,湖南证监局一封警示函直指岳阳林纸(600963.SH)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格林纸”)占用上市公司岳阳林纸资金的违规行为。
经查,泰格林纸通过月初转出、月末归还的方式累计占用岳阳林纸资金30.93亿元,月均占用2.58亿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月17日,岳阳林纸公告称,公司于7月16日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披露了上述内容。
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岳阳林纸和泰格林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时任岳阳林纸董事长叶蒙、时任总经理李战、时任财务总监钟秋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易兰锴到湖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