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5-20
东方证券(600958)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交易所对贵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是否有强制披露的要求?期待答复,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化幅度超50%、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等情形下,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预告;若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同比变化幅度超50%、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的情形,应当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此外,上市公司可以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详情可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