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凌源市人民政府2026-05-26
2026年4月30日,经省政府辽政地〔2026〕300号文件批准,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1.1399公顷为国有。现将该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华电新能源凌源五家子风力发电项目。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位置:四合当镇大马营子村、大汤沟村、楼上村、小马营子村。
四、被征地村及面积
拟征收四合当镇大马营子村集体土地0.2478公顷,其中农用地0.2478公顷;四合当镇大汤沟村集体土地0.7380公顷,其中农用地0.7380公顷;四合当镇楼上村集体土地0.0150公顷,其中农用地0.0150公顷;四合当镇小马营子村集体土地0.1391公顷,其中农用地0.1391公顷。
五、土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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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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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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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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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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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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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总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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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当镇大马营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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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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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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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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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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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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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当镇大汤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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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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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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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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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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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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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当镇楼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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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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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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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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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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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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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当镇小马营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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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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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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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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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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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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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涉及耕地的,根据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收土地审核意见,对应安置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需要安置的人数、标准等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七、对此批复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