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红星资本局2023-06-18
红星资本局6月18日消息,6月16日,安徽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安证券(600909.SH)前员工杨爱民从业期间违法从事股票交易,累计交易390只股票,累计交易金额9.08亿元。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25万元罚款。
↑截图自证监会官网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杨爱民,男,1968年9月出生,住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其于2000年6月2日入职华安证券,2022年8月18日从华安证券离职。在华安证券任职期间,杨爱民为证券从业人员。
经安徽证监局查明,杨爱民于2000年6月2日至2021年11月19日,控制并使用“赵某文”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累计交易390只股票,累计交易金额9.08亿元,扣除相关税费后,交易亏损。交易资金来源于杨爱民及其家庭资金。
“赵某文”证券账户1993年开立于华安证券合肥安庆路营业部,对应的第三方存管银行账户为中国建设银行。
安徽监管局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劳动合同、相关证券账户开户及交易资料、银行账户资料、询问笔录、交易所盈利计算结果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安徽监管局认为,杨爱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杨爱民处以25万元罚款。并要求其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监会。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颇为巧合的是,安徽证监局本次处罚的“杨爱民”,与华安证券原总经理杨爱民同名,且都出生于1968年9月,并于2022年离职。
从离职日期上看,2022年4月1日晚间,华安证券发公告称,总经理杨爱民因“个人原因”辞职。4月1日华安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红星资本局暂未从公开渠道查询到原总经理杨爱民入职华安证券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