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2-11-29
11月28日消息,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就修改完善10亿中期票据注册文件一事进行回函,函中将相关建议的补充、修改及落实情况进行了报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关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文件补充信息的函中所提的修改意见,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都做了相应的答复。
例如,在募集说明书中的修改意见的函中“鉴于发行人未披露园区房地产销售业务近三已完工项目情况,业务合法合规性情况,建议按MH.1-3列表补充披露项目主体、名称、类别、项目所在地、截至最近一期已销售总额、销售进度、回款情况,未完成销售的原因和项目批文情况;涉及在售项目的,披露项目后续销售安排、资金回笼计划等。”,回函中则表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中”第八节发行人各板块业务开展情况“补充。据了解,近三年,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实现销售面积分别为1.72万平方米、0.06万平方米和3.89万平方米,完成销售收入分别为5.40亿元、0.07亿元和12.04亿元,实现销售毛利率分别为71.71%、80.22%和71.11%。“
据悉,上述中期票据拟发行1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发行人计划将本期中期票据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债务融资工具。
此外债券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