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2-11-16
宏发股份公告披露,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接到开户银行通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1执保391号之一”法律文书,于2021年11月19日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部分资金,冻结金额为4807万元。近日公司收到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续行冻结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招商银厦门分续行027900156310603账户中的4807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