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3-05-31
杉杉股份(600884)贵司公告指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郑驹任董事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时又说新实际控制人尚未确定,请问原控制人的股份在此次临时股东会有参与表决吗?如果有参与表决,在未确定继承权的情况下是由谁代表的呢?如果没有参与表决,是否高管团队利用了其他小股东在原实际控制人股份继承权不确定情况下进行表决呢?如果这样是否会导致内部人控制行为呢?请详细说明,以免造成股民投资失误!
公司本次增补董事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且本次股东大会经由律师见证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其中,近百位中小股东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对本次增补董事事项的同意比率为95.2705%。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逝世后,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及相关权益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入继承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根据股份继承情况对实际控制人进行重新认定。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关注。